CCPIT 可以联系与我 刘辉腾T el;151 120 950 61
一、国际商事证明,是中国贸促会(中国国际商会)根据申请人的申请,依据中国法律、有关规定和国际贸易惯例,对与国际商事活动相关的文书、单证和事实进行证明的活动。我会经中国贸促会授权批准,可以办理各类文件的国际商事证明。
二、申办国际商事证明的当事人(下称申请人)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、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。
三、国际商事证明书的用途:
1、海关通关;
2、银行结汇;
3、在进口国取得生产及销售许可;
4、知识产权在进口国获得保护;
5、开展对外经济贸易活动,在域外设立机构,投标承接工程;
6、解决商事纠纷等。
四、证明事项包括:
1、有关文件上的签名或签章属实;
2、有关文件上的印章属实;
3、有关文件的副本、影印件、节本与原件相符;
4、有关文件的译本与原本相符;
5、对所申办事实的真实性进行证明。
五、证明文件的类型:
1、形式性证明:
(1)各类合同或与合同相关的文书,如售货确认书、承包合同、租赁合同、技术转让合同等;
(2)自然人、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主体资格或主体资格变更文书,如营业执照、公司章程、公司简介等;
(3)委托书、代理书或授权书; |